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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戬 (三)(1 / 5)

作品:《革秦

麻县如今的收入,要分成四部分来算。

最大的一部分,是种地所得。

县中如今有六千三百六十一人。

实际有效利用的土地,只有二十二万亩左右。

其余的土地,虽然有种了麻、果树、韭菜、菘菜之类的,但大多是没法儿仔细估量其中收成的。

因此,上面收税时候,也只是按二十二万亩地的收成计算田税。

庄稼一年两熟,而田税一年一收,且只收一熟的税。

县中第二大的收入来源,便是麻料加工对外出售。

这部分的收入,因为是农会对农会的交易,并不受如今的秦法管制,因此是不交税的。

其次是对韩国输出铁料而换得的财富,这部分收入,秦国连管制的对应法律都没有,因此也就没有收税的可能性。

最后一部分是外派丈夫出去服役赚取的钱财,也是无税的。

四组财富来源里面,只有一组收税。

而且如今秦国的税种比起前两年并没有增加。

但是不论李斯如何计算,县中的财富积累,都只是自己计算出来结果的三成多一点。

其中六成的收入凭空消失。

这不是被贪污掉了,更不是被税收征走了。

因为税是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的。

交了,就是交了;而没交,就是没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