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二度进化——弑神(2 / 2)

作品:《我这么天才为何还要收徒弟

天空被黑色和血色的气息所涌盖,魔的力量,在不断蔓延出来。

无穷无尽的杀意,从云离歌的体内不断爆棚!

这个时候,半山腰上,那被菩提寺方丈的金佛舍利轰碎的混元战神枪的碎片,竟然也散发出一股儿妖异的血红色。

最后,血色电光环绕,竟然将它重新塑型!

这一刻,混元战神枪复活,而它也不再是混元战神枪,在它的枪柄上,刻着‘弑神’二字!

它的品质,更为强大!

它已经超脱了奥义神器的范畴,成为了一把实打实的仙器!

轰轰轰...天空之上,想要聚拢一层雷劫,似乎是专门想要对付这一柄仙器。

因为云离歌不像陆萧然,他没有陆萧然的气运,也没有旺财屏蔽天机。

仙器一出,他便被规则雷劫直接盯上。

但就在这个时候,弑神枪发出一声低鸣,漫天的魔气和杀气聚集,竟然将那雷劫给活生生的屏蔽了!

没错,就是以魔气和杀气,在天空之上,做了一个超大型的屏障,屏蔽了那天道规则的监控。

这天空之上,至少有十万里之内,都被杀气和魔气所覆盖!

随后,弑神枪化作一道血芒,来到云离歌的手中。

获得了弑神枪之后,一股不曾有过的,来自亘古的记忆,源源不断的涌入云离歌的脑海。

他的双眼红眸,跳动着诡异的光芒,那头顶的黑色莲花,竟然一分为二,化成第二朵黑色莲花来!

他的修为,竟然毫无征兆的开始暴涨起来。

原本,已经达到了神皇三重境的他,转眼之间,竟然又再度开始自行突破起来。

神皇四重境!

神皇五重境!

神皇六重境!

神皇七重境!

神皇八重境!

神皇九重境!

神皇十重大圆满!

一直达到这个程度,方才停止!

而伴随着他的修为增强,青帝长生诀的力量,也在不断增强,运行的更加快速。

转眼之间,就将他的身躯,全部修复。

...

峡谷之中,陆萧然刚刚施展绝天歌,陡然之间,就被一股巨力轰在头顶之上,好像还伴随着一股儿臭屁股的味道,让他被砸的头晕眼花。

“emm,离歌这小子的对手,太猛了吧!这一下攻击,怎么感觉都超过神帝了呢?连我这种越阶战斗的存在,都被砸的头晕眼花。”

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运转自己的功法来让自己舒服一些,下一秒钟,他体内的神力,就陡然间爆发,并飞快的运转一个大周天。

噗~!

他又再次突破了?

“卧槽!”

陆萧然整个人一脸懵比,怎么这就突破了?

弟子们正在赶过来,都没有修炼啊。

自己也没有修炼,而黎长生和宋昔年,修为也没有突破。

等一下,难道是...?

“旺财,快把离歌的信息面板调出来。”

“好的!”

旺财很快调出来云离歌的面板,当陆萧然看到云离歌的修为,从神皇三重境,突破到神皇十重大圆满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是懵比的!

离歌这么吊的吗?

这修为飙升的速度简直比坐火箭还要盟啊!

他这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陆萧然此刻感觉自己一脑袋的问号!

“对了,旺财,我的绝天歌都到了,你的灵魂牵引,怎么还没到?你这腿也太短了吧?”

旺财:“...。”

“主人,绝天歌本身就是救命的招式,所以速度会很快,您的功力,已经蔓延到离歌身边。

但是我的灵魂牵引,可不是救命的招式,它不会有这么快的速度!

不过您放心,再过几十息,我估计就能赶到了。”

“那好吧。”

...

菩提寺中,修为得到加强的云离歌,再度踏步而出。

这一刻,他又恢复了之前的意气风发!

他手持弑神枪,直接一枪刺在那菩萨虚影的菊花上!

轰——!

弑神枪可是仙器级别的存在,这种级别,岂是对方一个神魂可以抵抗的?

云离歌一枪就直接洞穿了对方的菩萨神魂。

“不——!”

菩提寺方丈陡然间喷出一口鲜血,而云离歌则是冷笑连连,催动自己背后的黑洞神魂,直接开始吞噬他的菩萨神魂!

“你不是想用神魂来灭我吗?来啊!”

云离歌要直接吞噬他的神魂!

那黑洞神魂,咔嚓咔嚓,飞速的吞噬着菩萨神魂,让菩提寺方丈尖叫一声,立即收回自己的神魂。

可是此时此刻,他即便是收回神魂,也是于事无补,因为他的神魂已经半残。

除此之外,他就算是还有全力,也不是云离歌的对手了!

刚刚的优势,全然不复存在!

而云离歌,则是一跃而上,手持弑神枪,展开漫天杀戮!

他要杀光这菩提寺所含有的秃驴!

弑神枪扫过,万丈红芒不断掠过众人的身躯,一位又一位佛门强者都被灭杀,身躯化作血气被云离歌吸收,神魂则化作养料,供养云离歌的吞噬神魂!

这些人放在外面,可都是超级强者,提供给云离歌的养料,那是多么的丰厚?

很快,云离歌头顶的黑莲,就再度分化成四道黑莲!

而他的修为,竟然再度提升,达到了神尊一重境!

“逃!快逃啊!”

“快撤!”

圣地之中,诸位神帝和神尊,脸色大变。

“我等速速出战,否则菩提寺今日,十不存一啊!”

“不可!此子之前只是神皇一重境,就可以对抗神尊,如今已经成了神尊,恐怕就是神帝,也压不住他了。我等现在出去,怕是也杀不了他,万一被他斩杀一二位神帝的话,上佛怪罪下来,谁能担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