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诗仙【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2 / 5)

作品:《我在大康的咸鱼生活

柳铭淇其实刚才没有装比,只是在想耶律安翔还是很有才华的,好诗一首接着一首的来。

如果是处在柳铭淇本人的观点,他这种工科男,是绝对写不出这么有才华的两首诗的,会非常佩服耶律安翔,特别在他还是一个室韦族人的情况下。

但今天的柳铭淇不是柳铭淇。

他就不是人。

堂堂诗仙怎么会怕了写诗的人?

作为横压盛唐,纵横上下三千年的仙人,李太白对于任何敢挑战自己的人,都会摇摇手指,不屑一顾。

别怀疑,这可是连皇帝和杨太真都敢直面怼的人,有着自己无与伦比的骄傲。

他要没那么多骄傲,能写出那么多豪情万丈的不朽诗篇来?

所以,柳·诗仙·铭淇现在考虑的是,是不是要拿出王炸,免得他一首一首的来,自己也难得应付?

现在梦心儿提醒他,他也终于下了决定。

柳铭淇又走了出来,手里拿着酒杯,环顾四周道:“今天有酒有肉,有歌有舞,有朋友,还有远道而来的小王爷。铭淇我甚为兴奋,所以也诗性大发,做这首《朱雀楼太白入梦来》,请大家细听!”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柳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众人:“……”

包括在场的乐工、小厮、龟公在内,全都呆住了。

他们虽然不是什么诗人,但是在朱雀楼呆久了,各种才子见过许多,也接触了许多的诗篇文章。

然而,像是今天这样的连续出精品的时候,还是很不常见的。

特别是最后一首诗。

哪怕是没有任何才华的人,听到这首诗的时候,连头皮都是发颤的。

传世之作就是这样,完全是跨越一切障碍的。

除非你不懂文字,不然都会有这样的感觉。

耶律安翔整个人瞠目结舌,根本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