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虬髯客(1 / 2)

作品:《历史世界唯一魔法师

院子里篝火熊熊,烤肉加上美酒,气氛正浓烈。

那王大此时灌了一口美酒,对着朱拂晓道:“先生,你看我叔父一副落魄潦倒的样子,但却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被人尊称为:白衣神箭。一手箭术登峰造极,就算军伍之中,也无人可及。已经到了出神入化鬼神莫测的程度。这几日虬髯客来到瓦岗地界,正要与瓦岗群雄交手验证武艺,我家叔父就是听闻虬髯客路过此地,特意等候讨教的。”

“虬髯客?”朱拂晓眉毛一挑:“那个虬髯客?”

他倒是知道前世小说中有一个‘虬髯客’,但虬髯客分明是历史虚幻出来的人物。

自己现在到底在那个世界?

现在隋唐进行到了什么程度?

红拂月下追李靖了没有?

“当然是那个打遍天下无敌手,号称是江湖第一刀客的虬髯客。”王大眼神中满是得意,只是待瞧见朱拂晓那副懵逼的表情,方才笑容一滞,讪讪一笑:“倒忘记了,先生不是江湖中人,不晓得江湖中的事情。”

朱拂晓看向王伦:“在下虽不是江湖客,但对于江湖中的事情,倒也颇为好奇。阁下欲要与那虬髯客决斗,不晓得在下可否旁观一二?”

“你若喜欢,就尽管随我一道去观看,也好为我做个见证。那虬髯客武艺高超,号称天下第一刀客,已经达到‘至柔’之境,我却是不服。至柔之境又能如何?还不是肉体凡胎,被弓箭射到,依旧要凉凉。纵使寻常弓箭射不死他,但我有祖传铁胎弓,有十石的力量。对于这群喜欢吹嘘的江湖豪客,最是不爽。”

王伦的声音中充满了不屑的味道。

朱拂晓端起酒盏:“多谢阁下。对于江湖争斗,在下好奇已久,今日正好过过瘾。”

他有心想问‘至柔’是什么境界,但双方素未平生,贸然开口询问怕是不好。

足足两个时辰,叔侄二人方才酒足饭饱,然后起身告辞离去。

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朱拂晓静静的站在院子里,扫过地上散乱篝火,屋子内早就熟睡的小妹,然后心头念动将白骨小鹿召唤出来整理庭院,自己却持着灯笼走出了院子。

他要趁着今夜,将那上百具尸体炼入白骨骷髅,使得白骨骷髅更进一步。

且说王伦与王大走出庭院,出了百丈之后,才见王伦表情严肃道:

“你这先生不简单!”

“不简单?”王大不解。

“寻常书生,哪里能狩猎狼豺虎豹?纵使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面对狼虫虎豹那也是五五开。”王伦看向王大:“最关键的是,他确实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竟然能够狩猎者等猛兽,岂是凡俗之流?”

“原来如此。”王大恍然。

朱拂晓一路匆匆而去,然后用白骨骷髅背着自己,二人以魔法灯掩饰了行迹,倒是不怕被人看到。

朱拂晓争分夺秒的趴在白骨骷髅的背上,不断修炼魔咒,修炼体内‘白骨观’妙法。

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回。

直至下半夜,朱拂晓方才身上沾染着灰尘返了回来,细看背负他身躯的白骨,已经是整个头颅内有一个碗大的绿色火焰,整个身躯都被那密密麻麻的符文烙印其上,一道道堪称是诡异的黑色线条,穿过每一根骨头。

那白骨散去了本来惨白色,反倒是好像沾染了某种翠绿之光,与上方的鬼火对应。

吞噬了上百具尸体,朱拂晓将其收入灯笼内,然后任由其消化底蕴、进化,自己一个人却盘坐在屋子内,默默的打坐修行。

修行圣杯法、修炼死亡魔法、入山狩猎,就是朱拂晓的日常生活。至于说自家便宜老子叮嘱的‘读书’,朱拂晓早就忘记的七七八八了。

伴随白骨观入门,对于体内气血消耗越来越大,朱拂晓每日不得不不断吃肉,方才能维持形体不变,免得瘦成骨头架子。

自从昨晚之后,王伦每日都拎着美酒,来到朱拂晓的院子蹭肉吃。

朱拂晓现如今射猎之术独步天下,倒也不差王伦与王大一口吃喝。而且他能感觉到,王伦的生命磁场,何止强了三娘子的十倍?

王伦有多强朱拂晓不知道,但他知道柴关在王伦面前,就是一个豆腐渣。

“你这书生倒奇怪,人家都叫你朱秀才,为何不见你读书?”

这一日晌午,酒足饭饱之后,朱拂晓斜倚在凳子上,整个人修行圣杯法,。在一边的王伦剔着牙齿,看向他的目光里露出一抹好奇之色。

“老婆饼没有老婆,红烧牛肉面没有牛肉,同样秀才也未必会读书。科举何其之难,天下士子无数,犹若过江之鲫,可以比之鱼跃龙门。既然希望渺茫,我又何必去继续读下去?能用学识混个温饱,已经是足矣!”朱拂晓打断了圣杯法的修炼,开口随意应付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