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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七章小孩子才做选择(1 / 4)

作品:《长歌当宋

叶安与包拯之间对法的讨论时而如清风拂面,时而如烈火烹油。

两人身份不同,地位不同,出身不同,甚至连时代都不尽相同,但却能在这些碰撞中产生极其闪耀的火花。

“士农工商,各行各业皆应有律法,国朝不光要有《宋刑统》,还应有《商法》《农法》《工法》甚至是《路法》!大宋的弊病就在于律法不够完善,有些地方无法可依,自然皆以主审官员的感情进行定夺,如此一来岂能不出现徇私枉法的事情?又岂能不让百姓寒心?!”

“叶侯所言极是,但编篡律法所用时间甚长,诸班事物更是多如牛毛浩如烟海,还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各地之情又是参差不齐,推行律法所需时日,总不能对百姓不教而诛?如此恐十年方能成事啊!”

叶安奇怪的看了一眼包拯:“十年又如何?此乃百年计!况时代演变,律法更迭也是常有,就算是十年前的律法,十年后也或多或少的需要修改…………”

“如此便更加不切实际!”

包拯听闻叶安的话后,立刻表示反对,同时惊讶的看向叶安:“叶侯怎知十年后的律法不适当下?难道就不能持续百年?”

叶安笑了笑,看向包拯的眼神充满了无奈:“那你觉得应该如何?”

“包拯不反对叶侯之言,《宋刑统》确实不够面面俱到,但持续变法会让百姓不得其解,最终还是当以人为本,若执法之人皆为明理方正之官,那便是律法不足也能以人力弥补!”

“哈哈!”叶安被气笑了,指着包拯跳脚大骂道:“看看!看看!又回到了原本的问题上了!咱们一开始讨论的就是他娘的人情与律法之间的矛盾!若大宋的律法完善,可治罪王钦若之事,官家圣人又如何会下旨为其开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