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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七章朝堂上的军姿(1 / 3)

作品:《长歌当宋

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即便是律法也会存在漏洞,律法也是人所编写的,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利益纠缠,就会有偏袒遗漏,这是不可避免的。

即便后世的律法也不完善,也要不断修改的,何况是大宋的律法?

律法的形势有很多,有刑法,有税法,贴射法属于税法,涉及的不是人命关天,而是国家的税收。

茶税对大宋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即便是叶安初来大宋也知晓,盐铁酒茶都是官营专卖的,只不过相对盐铁相比,茶的范围较大,种植广泛,单单依靠朝廷管控不太可能,于是便外包给茶农,让百姓生产,官府收购,再转卖给茶商,而盐也是如此。

叶安对大宋的律法相当熟悉,这不是因为他天资过人,相反而是因为习惯,叶安因为上辈子的“军旅生活”,对所在国家的律法的了解几乎是本能行为。

至于大宋的律法,他也是知之甚详的,而秦慕慕作为警校出生的,自然也会对大宋的律法格外在意,甚至会花大量的时间刻意研究并与叶安讨论。

秦慕慕的研究发现,《宋刑统》几乎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其中有很多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宋刑统》只是删除了其中不必要的典故,并且修改一些避讳的字句,同时在五刑部分增加“折杖法”将笞、杖、徒、流折合相应的臀杖或脊杖,作为原刑的代用刑,表示省刑、从轻之意,不用说那是开国之时为了稳定人性,从宽量刑的举措。

刑法部份还算好,毕竟《唐律》在唐时数代帝王的统治下经过了几次大修改,几乎可以说是封建王朝最完整和健全的律法,即便是宋人照搬过来,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可税法却是不同。

大宋的税法可谓是五花八门,并且商税,农税混杂不清,而五代时遗留下来的苛捐杂税更是数不胜数,连“人头税”还留存下来,这简直是让叶安不能接受的事情。

眼下朝堂上关于贴射法的留存问题可谓是争论不休。

叶安今日上朝的路上开始就已经满脑子浆糊,这两天不断的有人来寻自己做“说客”,文臣当中有人来寻自己“探讨文道”,东南茶商也打着合作的旗号来寻自己“聊聊”普惠商号向东南发展的事情。

这就是大宋的朝堂啊!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叶安原本以为这些人要隐晦些,但没想到人家光明正大,反倒是自己不好意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