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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七章与叶安站在一起的人(1 / 4)

作品:《长歌当宋

一部律法的编辑对古人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所以他们更倾向于对之前相同的律法进行修改,保留适合部份的同时,再增加针对新社会现象的条款。

比如《宋刑统》就是在《唐律疏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来的。

叶安编篡新茶税法同样也是如此,只不过他把编篡的内容,和其中的问题细化,以分门别类的方式整理出来,并且列举成文。

一部律法的基础是什么?当然是编篡的意义和针对性。

“茶税之重,为国朝公帑之大进项也,不可不慎,故新法当结合时弊,有查漏补缺之要,有防微杜渐之功,保国朝茶税收之合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上下畅通,茶税不阻!”

这是叶安开头的第一句话,也是要求编篡入茶税新法中的第一句话,这不光是说给皇帝听的,更是说给每一个查阅茶税新法人听的。

三司的官员都是官场上的老油条,看到这犀利言辞的开头,便知道叶安编篡茶税新法的决心。

叶安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三法原则在后世几乎是人们的普遍法治观,但在这个时代的宋人眼中便是一道惊雷。

尤其是三司这些与税法长打交道的官员,更是对这三个原则十分崇拜,只要能做到这三点,就不怕新税法无法起到效果。

而有了这三条原则之后,新税法的基调便算是定了下来,而叶安的指导文卷中有非常重要的一条便是要求官吏们把之前的两部茶税法,交引法以及贴射法中利国利民的条款给摘抄下来。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向来是汉家的传统美德,无论是交引法还是折中法亦或是贴射法都有附和这个时代茶税制度的优点,在这个问题上叶安是从来不会去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