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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初遇(1 / 3)

作品:《赴白首

他长在阴暗之中,苟延残喘,无人问津,她生于阳光之下,天之骄女,众星捧月。

奉兴六年,俞王六十大寿时,他同他在外人面前演完父慈子孝的戏码,以身体抱恙为由,被俞王早早送回后院。

俞王寿辰,难得没人管他,由他独自一人在树下看雪。

他就是在这时遇见沈云归的,提着一盏小小的灯,鼻尖被冻得通红,带着一众婢女,众星捧月……狂奔而来。

她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小姑娘,跑了两步,便琢磨着想要甩开跟在身后的婢女,奈何人小腿短,任她左奔又跑,始终与身后的人拉不开距离。

苦恼之际,正好看见在树下走神的秦砚之。

沈云归顿时提灯踏雪朝他奔来。

“我记得你。”她有些小小的兴奋,鼻尖和耳垂都被冻红,穿着红色的小袄,双手紧抓住小灯。

其实寿宴办的挺早,天色算不上暗,他也不明白她非要提着盏灯的原因。

他怔了怔,下意识扬起微笑,还没开口,便又见沈云归偏着头努力思索,连飞起的头发丝都显示着她的努力。

她在努力回忆他,他却一瞬间便想起了她是谁。

公主生下来便是公主,郡主却极少有生下来就是郡主的。

大蔚朝,也只有一位沈云归而已。

她甫一呱呱坠地,宫中皇帝送来的贺礼,便是一纸册封她为郡主的圣旨。

“啊!”她忽地灿烂一笑,打断他的思绪,“砚,砚之哥哥?”

她不久之前才待在平宜公主身边,听她挨个给她讲了个遍在场所有的孩童,秦砚之便是首位。

“郡主!”

婢女终于追上她,冲他行了礼,连忙将与沈云归的小袄一个色的斗篷为她细细披上,面容宠溺,轻柔拨好她额前跑乱的发,细声叮嘱,“今日再不可着凉了。”

他笑容微微凝固,想起几年之前,这样的温柔的场景,他也是拥有过的。

沈云归乖巧站定任人摆布,穿完后将小灯交给婢女,冲她一笑:“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