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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2 / 2)

作品:《海王送渣攻们进火葬场

不,应该不会,他是一个无论做什么事都很认真的人,估计是一边强忍委屈一边还要默默地工作吧。

路闻风越想越揪心,胸口的窒息感让他呼吸变得急促,甚至头一次不顾爷爷不悦的眼神,在会谈还没结束的自由讨论环节就提前退场。

他先去主宴会厅找了一圈,后来又去了茶厅,庭院露台花园都走遍了,还问了林渐西的同事甚至是切尔顿的经理,可得到的答复全都是不知道!

监控调不出来,电话没人接,再打就关机了,也没有其他可以询问的人,又不知道他会去什么地方——

于是路闻风再次陷入了不久之前联系不上青年的那种茫然,好像被丢在一个孤岛,切断了和他的所有联结。

手足无措之下,他只好选择了最蠢的方法,守株待兔,在林渐西家门口死等。

好在,终于让他等到了!

“小西,我、我有话和你说,你能给我一点时间吗?只要几分钟就好!”

路闻风身上做工精致的西装外套早就变得皱巴巴的,往日的从容风度和温和气质都消失不见了,慌乱的样子像一头找不到主人的大狗。

然而林渐西没有回答,甚至没有看他一眼,兀自慢悠悠地拿钥匙准备开门。

这样的漠视让路闻风整颗心都揪在了一起,当下便仓皇地一把抓住了青年的手臂,神色恳切道:“今天的事我可以解释的,事情不是你想得那样……”

“放手。”

“不放。”金发青年把手一挪,直接死死地握住他的手腕,像是怕人下一刻就会挣开自己逃走似的。

然而林渐西并没有逃的意思,也没有挣扎,只是神色淡淡地睨了他一眼,“不放我怎么开门?”

语气也平静得像一杯白开水:“有什么话进来说吧。”

这话是什么意思?

路闻风先是一愣,回过味来以后眼睛就亮了,心里立刻燃起一丝希望。

至少,至少小西现在还愿意让自己进门,他从来都心软又好哄,以前到现在都是这样,那也许事情没自己想得那么糟糕也说不定呢。

他这样想着,眉宇间便流露出一点隐约的喜色,却没看到青年眼中明晃晃闪过的冰冷嘲讽。

啪——

门关上了,金属钥匙放在玻璃柜台,发出清脆的声响。

林渐西把领口的扣子解开一颗,又给自己倒了杯凉水,仰头先喝了一大口,然后才慵懒地靠坐在了书桌边的椅背上。

“你想说什么?”

路闻风顿时瞳孔一缩。

这话一下子就把他问住了。

在会谈的大厅,在来的路上,在青年的门口,他已经设想过无数种场景,也做好回应各种歇斯底里质问的准备,可唯独没料到林渐西会什么都不问,直接让自己开口。

这无疑是最棘手的一种局面。

因为他不能确定林渐西在露台茶厅门口备酒的时候到底听到了多少,这时候全部坦白无疑等于自爆,但又不能什么都不解释。

“我想说……”

路闻风的大脑飞速运转,各种思绪翻腾,最后选择了最保险最稳妥的一种方式:“我想说的是我从前一直想说,却没有对你说过的话。”

“小西,”他直视着眼前相貌精致的青年,眼中一片深情,“我喜欢你。”

林渐西端着玻璃杯的手轻微一滞。

而后,他眉毛微挑,马上表情玩味地反问了一遍:“你喜欢我?”

“对,我喜欢你。”

这话说出来之后,就连路闻风自己也有一瞬的怔忪。

他喜欢林瑜已经很多年了,这个人就好像一棵参天大树,深深扎根在自己的心里,强行连根拔起只会生拉硬拽出全部的血肉最后痛彻心扉。

这当然是很深的感情,甚至已经算得上是一种羁绊,所以他本来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上别的人了,可是没想到,小西却出现了。

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他居然真的一点一点地被林渐西打动。

这个心底柔软乖巧体贴的青年,就像是一阵绵绵春雨,润物细无声,等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心里的那片土地全都浸润了浇透了!

路闻风原先不知道这是不是喜欢,可是每次收到他的消息就会开心,听见他说“喜欢”会心跳加快,看见他掉眼泪会难过,而且只要想到能和这个人像这样永远生活在一起,就觉得浑身上下都被幸福感包围。

所以,这其实就是喜欢。

路闻风心底轻轻一哂,眼中带着从未有过的缱绻和温柔,忍不住喟叹着再次认认真真地重复了一遍。

“林渐西,我喜欢你。”

因为怕叫小名表白不够严肃郑重,他还特意用了大名,低沉好听的嗓音在两人耳边回荡,于是室内的温度忽然就升高了,周遭一下子变得炙热起来。

可是下一刻,另一个凉飕飕的声音就紧跟着响起。

“那林瑜学长呢?你不是喜欢他很多年了吗?”

这话就像一阵寒风,瞬间冰冻了原本旖旎的空气,也让路闻风心头一沉。

看来林渐西那时候来得很早,听到的,大抵就是全部的事实了。

他几乎没有思考,立刻就斩钉截铁地坦诚道:“我是喜欢过他,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以后,都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