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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酒馆(2 / 4)

作品:《赐我神之名

整个酒馆面积几乎和克劳德赛子爵的城堡相当,当然,建筑质量不可相提并论,城堡是大块的平整石材砌筑成的,而这些楼房和农夫的长屋差不多,木材制成框架,粘土和石头垒成墙壁,墙上开了几个小洞,勉强算作窗户。

地方是挺大,可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楼向外观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户人家,周围到处都是碎砖乱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筑的残骸。

曼达斜眼看着杜尼森:“这种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叹口气道:“这曾经是个好地方,要是换做五年前,你花七十个金币也未必能买下这座酒馆,

看见那堆石头了吗?那里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庙,每年来到这里祭祀的军人足以让酒馆日日客满,酒馆的酒甚至都不够他们祭祀用,

直到神庙被拆毁,还有不少军人偷偷过来祭祀,军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固执,

后来他们被神罚者发现了,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后果,那边还留着不少火刑柱,而且被神罚者烧死的不只有军人,还有住在周围的平民,经过一年多的血洗,慢慢也就没人敢住在这里了。”

看着落日的余晖,曼达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多么让人伤感的回忆,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这里根本没生意可做!”

杜尼森摊开双手:“我可以给你们换个地方,但可要想清楚,到了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五十个金币都未必能买来一座酒馆,而且比不上这里一半大。”

“小点又有什么关系,这里只适合当墓地!”

曼达转身要下楼,沃姆却收下了杜尼森的契据。

“我们就选这里。”

“在这里做什么……”

“听爸爸的话。”沃姆又摸了摸曼达的头。

……

杜尼森走了,临走之时特意往酒馆门上插了一根带树叶的木杆,这就算给酒馆挂了招牌。

“记住,每年要交三十个银币的行费!”

三十个银币?这烂地方一年都赚不到十个银币。

曼达举着蜡烛来到大厅,忍受着刺鼻的灰尘,盘点一下酒馆里残留的家当。

从黄昏到天黑,差不多找了一个小时,除了满地茅草和一窝老鼠,他什么也没找到。

连一只酒桶都没留下,看来前任店主走的相当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