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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某地的五十四天(1 / 3)

作品:《宰他随母姓

("宰他随母姓");

“你想做什么?”

爱丽丝试图悄咪咪偷窥的想法很好勇气可嘉,

然而,津岛修治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身后多了个人呢?

“呀!”不得不说,津岛修治这突然回头的动作成功吓到爱丽丝了,

女孩色厉内茬的喊到:“干什么啊你!吓到我了!”

津岛修治:“……明明是你先试图吓我。”

“胡说!我才不会做那种无聊的事!”爱丽丝为自己辩解道,“什么啊!不过是想看看你写的东西!”

“唉?这样啊……”津岛修治摆出某种智慧的目光,

略呆滞状的回复道,

“那样的话就更不可以了。”

开什么玩笑,让一个作者拿出他未完成的稿子给人看?这种事情比拿出自己手稿自己安利给亲戚朋友还要让人羞耻不自在!天呢,光是家里人问自己最近写什么就很让人难为了,

现在爱丽丝居然说想要自己写的不知所谓的连半成品都称不上的稿子?

那还不如捅他一刀子呢——虽然也不一定能破防就是了。

然而,很显然,爱丽丝是不会理解津岛修治的心情的,他可不觉得让别人看自己的稿子有什么不好,于是,她大大方方的问了出来:“为什么不可以?我也可以让太宰你看啊!呐,

我刚写好的!”

爱丽丝举了举自己的本子,

示意津岛修治:这就是她的成果!

“不过……我只写了这个本子的三分之一,

”爱丽丝想起自己的问题,

又道,

“那个,这个数量,

够一本书的量吗?”

“哈……唉……”深深吸了口气又呼出去,

津岛修治大概知道爱丽丝为什么会突然找上自己了:“坦白来说,

对于第一次写作的你来说已经很棒了——更何况,就算不够也没关系,发行单行本的时候可以薄一点儿,或者和你的其他作品一起发售嘛!”

津岛修治是真心实意这么说的,

对于初次接触写作并开始写的爱丽丝来说,能写到现在这个程度也算是不错了。根据津岛修治的目测,如果爱丽丝真写小说用了这个笔记本三分之一的纸张,不出意外的话,大概有十万字左右。

和第一篇就写了一万字一个字都没有多的津岛修治相比,爱丽丝已经算是高产的新人作家了。

“所以说是不够啊……”爱丽丝并没有被安慰道,她看起来很希望自己现在的这部作品和未来的放在同一本书里销售吗?不想。

“没办法,看来得再改改了。”爱丽丝说。

和津岛修治‘刚刚好’的思维不同,爱丽丝对自己的作品还是相当负责的,她没有想着就此发表,而且想着要再改改。

反正还有时间——太宰不是还没写完的吗

这么一想,完全没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