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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大错(1 / 2)

作品:《晋砺

不过,对这些议论,汝南王并不以为意,相反,他和刘准都认为,秦王柬大将军的任命既到了手,便初步奠定了“齐王攸”的地位;秦王柬的装病,对外,可以包装成他的“谦志”,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为了辞位嘛!

加上之前成功的向卫瓘证明了候任秦王妃的“大贵之相”,一而再“得志”的汝南王,便志得意满了,以为自己国手布局、步步为营,眼见就要探骊得珠了!

克成大功之日,不远了!

“探骊得珠”出于刘准之口,而这“珠”,楚王北军中候之位也。

别说,这个典故用的还很恰当,《庄子·列御寇》载:“夫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而骊龙颔下,子能得珠者,必遭其睡也。使骊龙而寤,子尚奚微之有哉?”

楚王如“骊龙”,北军中候是他的“千金之珠”,你抢也好、偷也好,“骊龙”都是要吃人的!

但汝南王和刘准都认为,已牢牢捉住了楚王的把柄,去其北军中候之位,此其时矣!

不关贾大娘子的事——那事儿他们还不知道。

是这样:

楚王任北军中候后,任意改变制度,罢黜旧人,换上他从荆州带来的亲信,北军候丞文柯劝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楚王发了火,但文柯也是个强项令,不肯退让,愈吵愈厉害,楚王一怒之下,竟一刀砍了文柯的脑袋!

禁军虽是军队,行军法,但不在战时,不持节,中候并没有专杀的权力,何况,候丞官七品,是中候重要的属官,你可以上表罢黜他——既为你的属官,这种要求,上头无有不准的;甚至,极端的情形下,也可以打他军棍,可是,如何可以不请旨,朝廷七品命官,说杀就杀?

何天的判断,“以楚王的性子,北军中候这个位子上,他必得生出些事情来,有的是把柄给汝南王捉”,一点不错。

立即就有侍御史上表,严劾楚王。

两位录尚书事的意见一致,“楚王玮天子胞弟,难以加罪”,但北军中候这个位子,他无论如何不能再坐下去了,“臣等公议,故卫尉楷贞正不阿附,请以楷代楚王玮。”

“故卫尉楷”,裴楷。

这个人选,颇有趣。

裴楷是裴頠的堂叔,不过,他可不是皇后的人,相反,当年,他很说过番贾充的坏话。

武帝曾问:“朕应天顺时,海内更始,天下风声,何得何失?”

裴楷对曰:“陛下受命,四海承风,所以未比德于尧舜者,但以贾充之徒尚在朝耳。方宜引天下贤人,与弘正道,不宜示人以私。”

任恺、庾纯,与裴楷桴鼓相应,武帝出贾充都督关中,这也算原因之一。

另外,裴楷子瓒娶杨骏女。

所以,裴楷也算是贾氏眼中一颗小小的钉子。

不过,裴楷虽和杨骏是亲家,却也不是杨骏的人。

裴楷有“风神高迈,容仪俊爽,博涉群书,特精理义”之誉,时人谓之“玉人”——“见裴叔则如近玉山,映照人也”。

“玉人”很看不上杨骏的粗疏,两人的关系,一向不好,杨骏当权,裴楷只做一个近乎虚衔的卫尉,这是汝南王、卫瓘之所以称他“贞正不阿附”。

可是,亲家就是亲家,杨骏被诛,裴楷也以婚亲收付廷尉。贾、郭是有人想修旧怨的,不过,最终的结果,裴楷只是免官,未受更严重的处分。

一来,看在裴頠的面子上。

二来,裴楷不止是杨骏的“婚亲”,还是汝南王和卫瓘的“婚亲”。

裴楷长子舆娶汝南王女,次女适卫瓘子。

还有,裴楷本人,是司徒王浑的女婿。

看,这样一个人,如无大过,还真不大好大动他呢。

以裴楷代楚王,另有一层纠葛,也引人遐想——

大变之夜,收裴楷的是东安公繇,带的兵,却是楚王的荆杨悍士,这班人,目下,许多任职于北军,以后,这个上司下属的关系,咋处?

见了面,宁不尴尬?

不过,或都在杞人忧天,因为,“上司”、“下属”,根本就见不上面。

楚王听说自己被免官,裴楷来代己,拔刀斫几,破口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