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1 / 3)

作品:《无限复活的我太适合斩妖了

“算了吧,没兴趣。”

孟飞继续道。

那富公子似乎有点急了,毕竟像这样颓废的比试者,应该来说更好谈这件事才对啊,可是眼前这个人却不答应他的话。

“您说个数吧!我真的很需要进入这个复试!”富公子坚持道。

“为什么就如此在意呢?”孟飞见他如此坚持,不禁有点好奇起来。

那人听了,突然脸上有点不好意思,在考虑了下要不要说后,最终万般纠结之下,他还是选择了告诉面前的两人。

原来,这家伙是宁国巨富江家的大少爷,江家富可敌国,可谓是在宁国有着翻云覆雨之势力,而他这江家大少江如枫更是整个宁国的风云人物。

但这家伙竟是个痴情种,凭着巨富之资却从不花天酒地,只因为一面之缘便爱上了宁国绝美的三公主,而那公主只说不爱纨绔子弟,他便读书颂词,学得一身高雅,而那公主后来又说手无缚鸡之力,只会读书也不行,于是他便趁着武功城比试大会的机会,前来到这里进入了初试。

初试自然谁都可以参与,但是要进入到复试,那可就不简单了,每一个试点都起码有上百个人在,要在这上百个人里冲到前四,那可不容易。

可以说进入复试的人就已经是很强的证明了。

但江如枫哪里又会什么武功,无奈之下他也只能出此下策,毕竟钱什么的对于他来说真算不得什么。

听完他的故事,孟飞竟忍不住嘴角抽搐,没怎么憋住笑。

“你笑什么?”一旁的古琉问道,毕竟就他的认识中,像他这样的富家子弟其实还挺难得的。

“我想起了一句话,叫地主家的傻儿子,今天我总算是见到了!哈哈!”

反正对于孟飞来说,这江如枫不是纯粹浪费自己的资本吗?

明明可以随心所欲的自在生活,却偏偏是个痴情种,给自己找些不必要的麻烦,而恰巧还是个公主,对于江如枫的身份来说,能让他束手无策的也就是只有公主级别的了。

“这位道长可别笑话我了,能不能给我一个肯定的回答呢?”江如枫依旧很耐心,很礼貌,总之来说,书还是没有白读的。

“嗯,这个嘛……”孟飞眼珠子打着转思索着,而后又问他,“哎,你现在问了多少人了?又有多少是答应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