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第十一道(1 / 5)
作品:《我靠宠妃系统当了秦始皇的国师》("我靠宠妃系统当了秦始皇的国师");
莜麦被找到时,
李世民正在和长孙无忌以及一些学士、法官议定律令。
那红漆桌木被李世民拍得啪啪响:“不行,再改!”
还得改?
一滴汗珠从长孙无忌额头留到鼻尖,为整改律令,他三天没时间好好洗一次澡,
睡一场酣觉了,
总觉得身上有股臭味,
进宫前,扑了一层香粉。
“陛下,
律令已宽减太多,五十条绞刑皆改为断右趾,仍改下去,臣怕那些恶徒对律令再无惧意。”
比如说,盗墓判绞刑,改成盗墓断右趾,
想想富贵人家墓葬中埋的黄白之物数量,只要能挖出来一个墓,
后半生就稳了!而付出的代价,仅是被抓到时断一根右脚脚趾!
定然会有不少人为了钱财,
前仆后继去盗墓。
现在连断脚趾都要舍弃了?
“你们好好想想。”李世民道,
“不一定要用苛刻的肉刑才能让他们畏怕。正如半年前,朝堂有人冒犯山鬼,
山鬼罚他们每日轮一人为祂烧火,
这惩罚看似极轻,然而对于那些大臣而言,
万分难堪。往后,他们再不敢对山鬼不敬了。”
李世民:“我们定刑是希望十恶不赦者以命相抵,其余犯人能够改过自新。我们要的是威慑,
而非使所有犯人都有殒命的危险。肉刑太不人道了。何况,犯人终身带着残疾,岂不是在告知他人,他犯过罪?除了让他得到别人异样的目光,隐约的排挤,还有什么好处?”
甚至,不谈人情,只谈利益,一个断了脚趾的人去种地,走一步疼一下,效率必然比完好的人慢。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得不偿失。
此时,有一法官提出建议:“可以改断趾为服劳役的流放。流放三千里,刑期三年。”
房玄龄听着就感觉牙酸。
既没有伤害对方肉|体,又让人不敢犯罪,还能让**为大唐做贡献……这人真是人才啊,陛下才说要学山鬼,就这么快总结出“大臣烧火”精髓所在了。
“这就很不错。”李世民用笔杆子敲了敲案沿,用看人才的目光看着那法官,“你叫什么名儿?”
法官不卑不亢,“臣是蜀王府法曹参军裴弘献。”
长孙无忌凝目垂首,瞧着那裴弘献投下来的影子,一个念头从脑中闪过。
蜀王李恪,隋炀帝女杨妃之子,今年才八岁——该开始防着了。
“陛下。”长孙无忌拱手作礼,“裴法曹此前还驳过律令四十余条,字字珠玑。此表尚在刑部,还未上呈。”
李世民大喜。
他最近正苦于人才不够,之前问一位近臣最近有没有人才推荐给他,那近臣还说没有!
怎么会没有呢!这不就是有了!他当时还指责那近臣,说天底下贤才多的是,不是没有,而是你没用心找。
看,眼皮底下不就有一个?
太好了,他不用去山鬼那儿,看看能不能吃出一些人才了。
“快取来容朕一观。”
裴弘献怔在原地,愕然望向长孙无忌。心情又是紧张又是无措。
他清楚,这相当于长孙无忌在陛下面前举荐了他,倘若陛下看中他的才能,他就能够高升了。
可……
为什么?
他和这位国舅以前也不认识了啊。
随后,长孙无忌似乎察觉到了他的视线,侧头客客气气地对他微笑,仿佛很是和气的一个人。
伸手都不打笑脸人,更别说长孙无忌帮扶了他。裴弘献便也回了个微笑。
长孙无忌笑容更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