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弟子有个条件(1 / 3)

作品:《洪荒:在天庭当太子太难了

“小师姐太乙修为在身,如果这都算是凡俗,岂非太没天理?”

“天理?”碧霄仙子故意打趣道:“天理还不是你家说了算?”

她算是放下心来了,但心中还是有些的懊恼,九天玄女刚才就在一旁,对方就要比镇定很多,相对比之下,是自己稍逊一筹。

但这一场太子小师弟的争夺战,她是不会轻易认输的,明明是自己先的,可偏偏先手尽失。

张扬将天规细细浏览了一遍,其实就这样看,眼前的天规并不算严苛。

最起码不像张扬之前想象中那般对神仙的种种束缚。

想想也知道,凡间一直流传的传说,神仙都是逍遥自在,缥缈非凡的存在,如果连做神仙都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这世间的生灵岂非活得更加艰难。

当然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神与仙的区别,总是会将两者混为一谈。

不过在未来,尤其是截教几乎灭教,阐教分崩离析,三界有名的修士纷纷上了封神榜,那个时候的伸与仙确实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现在,两者完全是两回事。

天规之中确实对在天庭任职的“神”的个人感情是有限制的,但“仙”并不在其中。

而且对神的限制,也只是禁止与凡人通婚,除此之外只是对“神”与“仙”在“情欲”方面有一定的克制要求,并非完全禁止。

后续的天规严苛,很可能是父皇与母后的操作,对“神仙情欲”方面的条款进行了升级补充,从克制变成了全方位禁止,别说是思凡之心了,连七情六欲都是彻底要不得。

或许后世企业之中经常会出现“不允许办公室恋情”的条款规定,也是源自于此吧,一脉相承了属于是。

就目前所见之天规还算是公允,

可毕竟神与仙不同。仙人逍遥,是自由职业,若是不做出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天规基本管不到这些人,打个夸张一些的比方,就好比是镇元子大仙,万一这位当真喜欢上一个凡人女子,就算是天规能不允许,天庭也得能制裁得了;

而神灵则肩负天道职责,算是打工人,工作做不好,很可能是要吃瓜落的。

当然了,现在的天庭并没有封神榜的束缚,人家干的不开心了,说不定就撂挑子走人去当自己的逍遥仙去了,为何非要在天庭受这些约束?

所以,封神榜就相当于另类的企业合同,所不同的是,一些企业合同咬咬牙也能违约,而上了封神榜是真的下不来了。

其实天庭并非没有员工福利。

比如奎木狼与披香殿侍香,两人暗生情愫,后者思凡转生下界,奎木狼干脆下界为妖,做了十多年的夫妻。后续惩罚也就是象征性的去老君府上给炼丹炉烧火,不久还官复原职了,讲道理...

这算是惩罚?

这活儿但凡发个招聘启事,怕是三界内的修士要抢出脑浆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