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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最大的杀手锏(1 / 2)

作品:《与你执手赴良辰

夏日的午后,骄阳把大地烤得发烫,空气都是热烘烘的。

阳光照进屋来在林暮的房间里跳着激烈的舞,在房里甚至能看到漂浮在空中的颗颗灰尘。经过阳光的烘焙,随处都散发着夏天的味道。

下午两点,司机准时把沈晓风送到了林暮楼下。看到哥哥到了,林暮拿起包就直奔楼下,一下就窜到了哥哥面前。

“哥!嘿嘿,想我了没!”一个袋鼠跳,她直接挂在了哥哥的身上,片刻又跳了下来。这样的天气实在不适合多待,一小会儿就能变得满身大汗。

林暮一见到哥哥就变得格外活泼,仿佛在哥哥身边就可以做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

“哎呦,都多大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哥哥肯定想你啊,快让我看看,是不是瘦了些?”沈晓风拍了拍妹妹的头,轻轻扶了一下她的肩膀,仔细地看着。

“可能是最近天太热了,吃的少些就瘦了一点吧!”林暮抻了抻自己的衣服,感觉自己的小肚子好像是瘪了一些。

“那正好回家补补,爸听说你今天下午回家,亲自下厨做了红烧肉。平时我们可是谁也吃不到的,现在也只有你回家的时候,我才能跟着沾点儿光!”

“嘻嘻!”

看着满脸欢笑的妹妹,沈晓风也不自觉跟着笑了起来。稚气并未从她的脸上彻底消失,而时光又为她增添了的几分优雅娴静。就像是一晃儿的功夫,站在自己面前的妹妹就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成天喊着要哥哥陪她玩的小女孩了。

“走吧,回家吃饭!”沈晓风把妹妹的包放到后座,打开了副驾的车门。

哥哥口中爸爸的红烧肉确实是林暮的专属,这还是因为小时候的她很是挑食。

那时候林暮只爱吃青菜,为了能营养均衡,沈清秋夫妇想了好多种方法,但都无济于事。最后沈清秋亲自下厨,决定研究一道女儿喜欢吃的红烧肉。做好的那天,林暮竟然整整吃了两碗饭,把红烧肉吃的干干净净。从那时起,这道红烧肉就成了林暮的专属。

从叶城开车到江城要两个半小时,这一路上林暮在哥哥的身边就像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无论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是她对自己咖啡店的设想,沈晓风一直在一旁耐心听着。

沈晓风并不觉得妹妹话多,他反而很喜欢这样。平日里很少有人跟他说这么多话,生活里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他饶有趣味的听着妹妹的讲述,想象着那些他没能与她同行的生活。

“哥,夏雨涵是谁啊?”林暮拿着手机,看着今天网上的热搜。

“怎么突然问起她了?”

“她上热搜了,‘夏雨涵任天阔疑似恋情公开’,这任天阔又是谁啊?”点开热搜,林暮把标题一字一句念了出来。

“任天阔是宏远集团总裁的儿子,夏雨涵是现在的当红模特,就签约在他们宏远。他们俩这半年多来一直绯闻不断,每次都是疑似恋情公开。不是一起吃饭被拍,就是出去工作被拍。但是都没有实锤,感觉就是在炒作……”

“天啊!竟然是他!”林暮点开图片,虽然两个人并肩而行的画面并不能看清男人的脸。但是媒体贴心的放上了任天阔的其他照片,那张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脸,林暮很难忘记。

“怎么了?”沈晓风见林暮的反应有些意外,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

林暮便同哥哥讲了昨天的糗事,她实在没想到那个“冷脸先生”,竟然就是这绯闻里的男主角。

“像他这么冷脸的一个人,谁能受得了跟他在一起啊……”一想起昨天的情景,林暮忍不住小声嘟囔着。

与此同时,看到这一新闻的任天阔非常不满。半年来这样的新闻实在太多了,每次只要他和夏雨涵一同出行,就一定有人能及时又准确的拍下他们。

任天阔身边的人都知道,他的一心放在工作上,也非常讨厌出现这样的花边消息。明知如此,还敢一而再再而三挑战他的,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了。

“让夏雨涵过来见我。”任天阔合上手机,这张雕琢般棱角分明的脸,显得格外冷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