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风暴初起!(1 / 4)

作品:《我在大宋贩卖焦虑

四月初,王安石选派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和王广廉等八人,到各路“相度农田水利﹑税赋﹑科率﹑徭役利害”﹐以便从对现实情况的了解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以兴利除弊﹐变而通之。

程颐所分到的区域是为河东路,正是韩琦管辖之地,程颐从四月份抵达之后,便深入地方调研,只是越是调研越是心惊胆颤,青苗法实施才几个月,乱象已经丛生。

制置三司条例司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却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这还是小事。

更可怕的是,原本青苗法对象该是缺乏种田启动资金的农户,给这些提供种子、期间的粮食等助他们度过难关的,以免他们迫不得已借高利贷,受人盘剥。

但现在当地的官员却是逼迫那些家中本不需要借贷的人也必须借贷,不得已背上贷款。

甚至有官员与当地的地主勾结在一起,以官方名义放贷,实则是地主的私自放贷,又有官员强迫,让每家每户都背上贷款!

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

另外,青苗钱的利率虽然较之前的高利贷较轻,但对于民众来说仍然是一个负担,而且由于青苗钱每年出贷两次,所以利率实际上不止二分,同时一些官吏也借机增息。

而十户为一保,进行借贷管理。

下户急需借贷,但却没有偿还的保障,而上户则不需要借贷。

这种上户保下户的措施目的原本是保证下户借贷能得到担保,进而能够获得救济,但由于上户不需要、不愿借贷所以出现了强行摊派的现象。

另外,当下户无力偿还借贷时,自然会连累上户等人,损害了上户。

青苗钱成为了搜刮形式,使上户变得贫困,而下户由于愚昧、无力偿还,深陷债务。

因此有些地方官为了避免下户无法偿还,仅将青苗钱贷给上户,违背了赈济目的。

青苗法与民间借贷相比,民间借贷反而有着一些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