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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误会(1 / 1)

作品:《渡魂人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安慰了几句。

可她却摇摇头,抽了一下鼻子,又拿起一瓶酒喝了两口说,“后来,我无家可归,只能在外流浪,漂泊了几个月,我被一家人收留了。

“我本以为这是上天可怜我,所以给了我一个家,可谁知道这个家是那么的没有人性,他们将我卖到黑厂,打工赚钱给她们用,什么活都让我干。”

“后来,我想着要逃跑,可是不管怎样我都会被抓回来,一点本事都没有的我终于熬到了十八岁成年,却又被他们卖到了歌舞厅内,大赚了一笔。”

“从那之后,几个流氓就盯上了我,甚至开始对我动手动脚,我很害怕,可就在这时,那个拯救我,给我希望的人出现了。”

秦岚说到这停顿了,我大概已经猜出是谁了,所以就问,“龙傲天吗?”

“对,那时候会长救了我,将我带到超自然协会,从此之后,这里便是我的家,所以听完这些,你还认为我很坚强,很霸道吗?”

秦岚脸色泛红,眼神迷离,有些醉意的看着我。

“没想到你居然经历过这么多,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秦岚绵软无力的一挥手说。

“没有经历哪来的成长,我的霸道和坚强都是生活给的,它不允许我懦弱,我也不允许自己在过上以前的生活,那种感觉,你不懂。”

我没有反驳只是点点头说,“那你为什么一直待在这地下机构,而不是上面的超自然协会呢?”

我问出了心中的疑问,她却说,“这个世上,钱不是万能的,只有自身硬才能打铁,我知道自己现在很弱,所以我留在这里,只是为了磨炼自己。”

说到这的时候,秦岚的双眼忽然变红,身上散发出了微弱的杀气,悲痛如泉水般涌了出来,同时咬着牙说。

“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找到他,亲手杀了他,再抽了他的筋,扒了他的皮,我也一定会让他感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即使杀他百遍也不足够,我一定要让他血债血偿,血债血偿!”

秦岚的精神很不对劲,近乎癫狂的状态让我皱紧了眉头,无论如何我都没想到,一个女子居然会说出如此让人发指的话。

只见她猛的将酒瓶内的酒灌进了嘴里,也不管酒水有没有浸湿自己的衣服。

“你喝醉了。”

我想将她手里的酒瓶夺过来,她却猛然一挣扎冲我大吼道,“滚开!你也想害我吗!”

秦岚这一声吼,足以让全场都听得见,我生怕有人出来看热闹,所以直接一手刀将她打晕了过去,赶紧抱着她回了宿舍内。

宿舍里的众人此刻都已经睡着了,我轻轻将秦岚放在床上,替她脱掉了外套。

盖好被子后,我正准备回去睡觉,结果一抬头就看见汪小涵站在封闭阳台门口,呆呆的望着我。

我和他双目对视,谁都没有说话,气氛一度有些尴尬。

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他不要发出声音,汪小涵惊讶的点点头。

从门口到床上这短短的几秒钟内,他的眼睛一直都盯着我,仿佛再说,你太牛逼了,居然还搞定了队长。

我苦不堪言,也没有跟他说话,不过我知道这小子肯定是误会了,现在就算跳进黄河我也洗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