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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兄何故造反? 第三百一十八章:去听听吧(1 / 4)

作品:《皇兄何故造反?

    历来,京察和大计,都是最能彰显吏部权力的时候,但是同时,最为考验一个吏部尚书威望和实力的时候。

    作为朝廷数年一次的大规模考核,必定会在朝堂之上引起轩然大波。

    而几乎每次京察和大计,主角除了吏部之外,还有另一个衙门,就是都察院!

    吏部虽掌铨选之权,但是如此大规模的升迁转调,不可能真的全由吏部一言而决。

    所以实际上,京察是由吏部和都察院共同主持的,吏部为主,都察院为辅。

    不同于三司会审当中,都察院仅仅起到监察作用。

    在京察当中,都察院是真正参与到对于官员的考核当中的。

    京察的程序,是由吏部考功司的郎官进行初考,在都察院的监督之下,给出初步结论。

    初考的结论分为三种,称职,平常,不称职,每种结论中,又分为上,中,下三等。

    得出初考结论后,会呈交给都察院,进行次考。

    次考的过程当中,都察院的官员如果认为初考结论不准,定级不当,有权推翻初考结论,打回吏部重新进行初考。

    两次初考皆有疑者,由吏部尚书会同左都御史共同考定。

    如果次考无误顺利通过,则被评为正常者,呈递到吏部文选司,进入正常的铨选流程,视其上,中,下三等评级,根据各地各衙门的缺额情况,在同品级内进行转调。

    在初考,次考当中,皆被评为称职或不称职者,按例需进行品级的升降。

    但是被评为这两个等级的官员,需要更进一步,由吏部尚书会同左都御史进行三考。

    三考无误者,入文选司正常流转,按照等次升迁或者黜落。

    在整个过程当中,都察院会派遣佥都御史,副都御使,都御史全程参与考评。

    除此之外,在三考结束之后,都察院的御史有权对最终结果提出质疑,弹劾京察过程当中的不谨行为,以及考察对象被遗漏的错失,谓之“拾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