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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好人不长寿(1 / 1)

作品:《蛊婴镇

不知大娘可否知道,这黄家大姐的坟墓所立何处,我想去她坟前燃上三根清香,也不枉我们故交一场,便算是我今生与她所见最后一面吧!”

大娘含笑着回:“坟墓呀!我估摸着应该是在后山吧,我记得想当年那冯家老二好像给他大哥和黄家大姐在后山选了一处地方,还把两个人的尸骨给病到了一处呢!

不过位置究竟在哪,我这也实在是记不得了!反正就在后山那嘎达,离咱们这村子不远。”

我把没有想到,这黄文燕的尸骨,果然有坟墓所埋。既然如此,那冯宝庆许下的三个遗愿之一,想要把黄文燕母子的尸骨重葬,看来完成此事是轻而易举。

严达便再次发问那老大娘。

“哎呀呀,这么听哎,这冯家老二真是个大好人嘞!自己的媳妇儿改嫁大哥,媳妇儿和大哥死后,他还把二人殡葬,像这样的人,也不知后来究竟如何。

对了,大娘。那冯家老二现而今还活着吗?”

这回却不用大娘说话,几乎整个屋子的老头,老太太全部知情。

一个满口没牙,脸上布满了黄色的斑块的大爷说。

“死喽!前年走的!走的也算是享福,一天罪多没遭。”

旁边另一个挺着大肚子,脸颊有些浮肿的大爷接茬。

“俺们村儿吴老三病死了,冯宝良去吃吴老三的奔丧饭,席间多喝了几杯。回到家里,当天晚上便跟儿子,儿媳妇儿说心口疼,当天夜里就死了!

那冯宝良生前跟吴老三两个人便交情好,俩老头常在一处吃点,喝点。这回可更好,两老伙计,同时去见阎王老爷,到那阴曹地府喝酒局去喽!”

“儿子,儿媳妇……”

严达听了这些话,口中缓缓的呢喃。别说是严达,就连我都不敢相信。

想当年那个如此残暴的凶恶杀人犯,竟然就在这韭花村,安安稳稳的活了一辈子。娶妻生子,儿子娶媳妇儿。直到前年才去世,按照冯包庆出生的年纪推算,这冯宝良起码活到九十多岁,九十多岁尚能饮酒,吃奔丧饭,家中子孙满堂。

这世上当真还有公理吗?这老天爷当真长了眼睛吗?怪不得世人都说,好人不长寿,王八活千年。

在那杀人恶魔冯宝良身上,还当真是应了这番话。

于是严达便问:“那些冯宝良现如今可有什么后代,还住在咱们村子中吗?”

炕头上的大爷大妈纷纷回道。

“就住在村南边儿把头第一家,那是现如今,冯宝良的三小子住的。家里人丁可兴旺……”

根据这些大爷大娘们说,冯宝良一辈子安稳无忧,向来命好。

在那黄文燕和冯宝庆死后的第二年,冯宝良虽然是个瘸子,但是一个人占据了家中的土地,田产。也算是个手头殷实的人。

后来在他三十四五岁那年,娶了一个外村的寡妇,那寡妇的男人也是跟着从军去打仗,最后战死沙场,还领了一笔抚恤金。

寡妇同那前夫也未生过孩子,嫁给冯宝良时,人人都道这二人是天作之合。

后来那寡妇给冯宝良先先后后生了三子一女,女儿不知嫁去了何处,杳无音信。三个儿子原本都在韭花村成家。后来因为家中屋头不够,二儿子便带着媳妇去了关外,据说十几年前,那二儿子回来省过亲,这小子在关外混的很不错,风生水起,现如今也是四代同堂。

冯宝良的大小子命不好,成亲之后,还没生娃儿呢,喂驴的时候,被驴踹中了裆部,伤了子孙根,办不成那男女之事。

后来大儿媳妇儿受不了自家的男人是个活太监,便回娘家改嫁去了!大儿子后半辈子打光棍,五十几岁便郁郁而终。

当时冯宝良白发人送黑发人,哭的几番背过气儿去。

现如今,那村南头儿住着的便是冯宝良的三儿子一家。而那村南头的房子,就是想当年冯宝良的爹娘留下的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