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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报社(1 / 2)

作品:《天凤出关

“死者是女性,身高估摸五尺左右,被发现时全身浸泡水中,看这模样……”路少琛弯下腰仔细查看,“好像是被什么猛兽袭击的。”

尸体的头没了,应该是被咬掉了,留下脖子上外绽得参差不齐的皮肉,以及尸体身上的各类抓痕。看来这个猛兽非常凶残,不仅把人咬死,还把尸体凌虐了一番,却只叼走了一颗脑袋。

“路捕头,发现了一个这,”阿七找到一个包袱交给路少琛,“应该是死者的随身物品。”

路少琛将包袱打开,里面是一身熟眼的孝服,和一张写满凄苦的白纸,路少琛只看了一眼便愣住了。

……

木渎县里新开了一家报社,就开在木渎书局的旁边。

人们不知报社是个什么东西,那报社的掌柜就出来说,这是朝廷新设的行当,每天都会印一种叫报纸的东西发到民间给民众观看,报纸合计才三五张,纸张挺大,字印的小,一份能抵二三十页的书籍,上面也不止一个故事,从朝廷新政到奇闻异事什么都能刊登。以后大家就不用围在城门口看告示了,报纸可以人手一份,一份只要两文钱,不仅便宜,还能一人给众人传阅,可划算着呢。

人都图新鲜,不到半刻,所有的报纸一售而空。那掌柜的还高声鼓励:“大家如果有什么好段子好故事,也可以投给我,按字数,十个字一文!”

掌柜的姓来,是个挺稀罕的姓氏。他这回亏本大甩卖换来不少人的支持,相较之而言,隔壁的木渎书局今日可就冷清多了。

“什么玩意儿……”木渎书局的陈掌柜边嗑瓜子边啐了一口,很是不服气。

一个中年妇女买了报纸不认字,问自家儿子:“你给娘念念,上面写什么?”

那儿子便认真念道:“震惊!井水突然干涸,原因竟是这个!”

“原因是什么?”这标题一下子就勾起了那中年妇女的兴趣。

“这个原因是……”小伙子认真看完,嗤笑道,“因为他邻居家也在打井,两口井隔得近,水路和泉眼重复了,新井又挖得比老井深,水就全流到新井里去了。”

“切……下个讲了啥?”

那小伙子便又继续念起来,恰巧燕祁云经过。他今日中午出来吃个面,发现满大街人手一份报纸。其实县城里很多中年人不怎么识字,倒是孩子们上过学,认得字。很多中午放学回家吃饭的孩子给正在做饭的母亲念报纸,念诵声此起彼伏,燕祁云微微一笑。

他小时候,母亲也会叫他念一些她喜欢的书。燕祁云的母亲喜欢爱情故事,所以他自识字后就给她念唱本,各种戏本都念了个遍,念得连自己都差点会唱了。也曾因此,一度迷上听戏……

他想到这里,又顿步了。他已经多久没回家看过他母亲了?

自那回争吵之后,他和他娘的关系越发疏远,虽然新年里他回家看过她一回,但是她态度爱答不理,看起来还是没有消气。他越发觉得内疚,可又不知从何弥补。他自知有愧,不该跟母亲争执,但是母亲这些年来对他的控制又令他无法忍受,毕竟,他的眼界早已不是江西小村或者木渎小县城的一亩三分地可比拟的。

他的前方有一个岔口,往左走可以去家里。他犹豫再三,还是忍住了,选择了右边。

右边,有一个小女孩在给她娘念报纸,念到一半停下了:“娘,我这字不认得。”

“你都不认得,我更不认得,”她娘在屋外捅着煤炉,“不然你找个人问问,看是个什么字?”

“叔叔!”小女孩便向燕祁云跑来,“你看这个字,念什么?”

“哪一段?”他蹲下身,接过报纸。